2005年1月20日9时许,被告人杨某章在其堂叔杨旺进的房屋旁边,发现拾荒者田学山的编织袋内有杨旺进家的一张旧渔网,即持木棍殴打田某山,致田某山手臂、右肩等部位多处散在软组织挫伤,挫伤面积217平方厘米。田某山受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8时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田某山生前患晚期门脉性肝硬化、巨脾症、冠心病等严重疾病,在遭受外伤等诱因的作用下引起与肝脏连结的腹膜撕裂出血休克死亡。被告人杨某章用木棍殴打他人,并致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被害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生前患有严重疾病,杨某章的伤害行为只是被害人死亡的诱因。杨某章不应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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